一、项目备案
(一)备案流程:申报单位须在项目形象进度30%前完成备案手续。
1.系统报备:扫描二维码填报项目信息,上传电子备案资料。
(1)广东省市政优良样板工程备案表(公章扫描件)
(2)中标通知书
(3)合同(只需提交协议书PDF文档;如有分包单位,也需提供分包合同)
(4)工程简介
(5)创优计划
2.提交纸质资料:
广东省市政优良样板工程备案表一份(盖公章,邮寄到我会)
收件地址:凌卉妍,020-83335747,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座方志馆12楼1205室
(二)中间过程检查:申报单位在项目形象进度50%-70%时,向我会提出中间过程检查申请。
1.申请方式:扫描二维码填写申请信息
2.我会组织专家组到项目进行评审,申报单位需准备:
(1)通知业主、监理、设计等有关单位出席会议;
(2)准备好汇报PPT和打印汇报材料;
(3)外观质量检查:需准备安全帽、开井工具等有关物品;
(4)资料检查:需安排1-2名资料员配合专家查阅资料。
3.整改回复
申报单位须在限定时间内(两周内),对检查意见逐项认真整改(整改内容包括整改前后对比情况如图片、照片和视频等),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确定后(《广东省市政优良样板工程中间过程检查整改意见表》加盖公章),回复到邮箱13178840051@163.com。
整改回复要求:
(1)广东省市政优良样板工程中间过程检查整改意见表
(2)整改内容
(3)广东省市政优良样板工程过程检查整改回复表
(4)将整改回复资料合成一个PDF文档,以“备案号+工程名称”命名文件名。
二、项目申报
(一)复查活动流程:以申报当年活动时间为准
1.申报时间:5-7月
2.现场复查:8-9月
3.公布获奖:10-11月
(二)申报条件
1.申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须在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。
2.申报项目必须达到省优申报标准,原则上为“市优”工程,并由当地相关建设主管部门、相关协会或我会专业委员会推荐。
3.申报项目备案手续完备,且已通过中间过程检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