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07年度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调整有关问题的说明

来源: 本站 作者: admin 发布时间: 2013-05-16 11:20:53 浏览次数: 3252

为方便2007年度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和备考工作,经商人事部有关单位同意,现对《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国人厅发[2006]213号)中涉及2007年度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衔接问题说明如下:

  凡参加2006年一级建造师《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》科目中房屋建筑工程、电力工程、矿山工程、冶炼工程、石油化工工程、机电安装工程、装饰装修工程七个专业考试未通过的,应当按旧大纲复习备考;《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》科目中公路工程、铁路工程、民航机场工程、港口与航道工程、水利水电工程、市政公用工程、通信与广电工程七个专业考试未通过的,应当按新大纲复习备考;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》、《建设工程经济》和《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》科目考试未通过的,一律按新大纲复习备考。

 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参照上述要求执行。